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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六中党支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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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六中党支部工作制度
 
 
 
 
 
 
 
 
 
 
2003年9月
 
 
 
一、党支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2·执行上级党政部门的决议和任务,保证学校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和数学、行政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监督国家的教育计划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教育教学任务。
3·搞好党的自身建设,端正党风,严肃党纪,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自觉遵纪守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4·负责并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中,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办好学校。
5·教育党员和教职工服从校长的指挥,支持校长对行政、业务工作的统一领导,保证校长行使职权,监督校长尊重教职工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
6·负责对党群干部的管理、考核、任免,对副校长、各处主任等干部的任免名单提出意见和建议。
7.听取和讨论校长关于教学、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8.负责对工会、教代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统一领导,充分的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
9.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0.做好统战工作,发挥民主派成员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积极作用。
二.党支部委员职责分工
1.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 工作计划。
(2)负责了解掌握党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 经常同支部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会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2·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会同宣传委员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  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3·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 ,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和推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学习和体育活动。
4.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分管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党风党纪的教育。
(2)检查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3)研究本单位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4)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状况。
(5)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6)对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三.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制度
1·发展党员制度
(1)    按照党要管党的原则,要把发展党员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年初制定发展党员的计划,并在支部的统领导下,分头对考察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教育和培养。
(2)    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即要积极热情,又要坚持标准。对考察对象,即要全面教育,又要深入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即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又要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培他们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物。
(3)    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对一些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但尚无入党要求的同志,党组织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引导,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政治觉悟,鼓励他们积极创造条件,提出入党要求,递交入党申请书,一旦条件成熟,便吸收进党内。
(4)    按照党章要求,规范、完备入党程序和手续。严格执行“推优”文件,积极慎重地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2.党员管理制度
(1)    党员都要编入党小组。每个党员都编入党小组,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2)    严格党员组关系和党籍管理。党员凭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籍管理注重规范、严密。
(3)    教育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党组织要教育党员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地做合格党员。党组织还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的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并为党员行使权利创造必要条件。
(4)    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励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    完善和加强“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制度。“三会一课”要求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民主生活会,即要交流思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要本着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开展相互批评,提高生活会质量,增强思想性、原则性。
(6)    建立民主评议员制度。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和平等的原则。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以党小组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实施步骤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外评议、评选表彰先进等几个环节。党外人士民主评议由党支部召开,并做好反馈工作。
(7)    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要求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以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制定出即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比条件,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党员要积极征订党报党刊,加强政治学习。
四.莆田六中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为了切实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学校廉政建设,特制如下规定。
1.校开支在3000元至10000元内的项目须经校级领导研究决定;超过10000元的项目须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财务坚持由学校指定的“一支笔”签批制度。负责签批的领导要本着“勤俭治校”的原则,管好财,理好财,少花钱,办实事。
2.学校接待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每人每餐18元至20元。确需超过标准接待的,须经校长批准,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标准:省、地、县分别为70元、60元、50元。凡需学校办理接待的项目,必须经校长或书记批准后由总务处按规定的标准执行。学校一律不搞娱乐性的接待。
3.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1)成批设备的添置,继续采用先按学校有关部门要求的规格、材料、质量、价格做出样品后,由校务委员评议产生投标户,在多数校务成员认定的投标户中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主持投标活动,总务处等有关部门领导一同出席投标活动,要认真做好投标活动原始材料的记录。总务处还须与中标户签订合同。
(2)对小额采购,总务处要有专人严格审查价格和质量,加强验收手续。付款原则上不采用“记账”或“挂账”,防止漏洞。应采用转帐方式,减少支付现金。
(3)学校所采购物品要求出具正式发票,防止发生偷漏现象。
4.学校中层干部的配备,一律经校级领导和党支部委员共同研究,确定人选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教研组正副组长和备课组长由教务处拟订方案,年段长、班主任由政教处拟定方案,经校务会议通过后公布。
5.本校教工的进与出须经校级领导会议确定。
6.对借读生的收费原则上不予减。确需减免的,需由区主管领导与校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寄读生的收费原则上按学校规定的标准收取,特殊情况由下年段校务委员与年段共同提出意见经校长同意后实行。补习生的收费原则上按学校规定的标准收取,特殊情况由分管高中毕业班的领导核准。
7.学校建筑项目施工队的确定,必须执行下列等程序:
(1)    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会同总务处对登记的施工队逐一进行资质审查。
(2)    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向校务会议汇报资质审查情况后由校务会议决定若干个施工队,作为向区建设局、教育局推荐的投标队。
(3)    由区分管领导或区建设局主持投标活动,确定施工队。学校必须派员参加投标活动。
(4)    学校必须邀请区建设局、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工商局、监督站、建行等部门参加签合同会议。会议由区建设局主持。
8.学校继续坚持按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核准的金额收费,实行“统收统付”。学校财务只有一本账。凡属核准外的收费,一律要办理审批手续:
(1)    向校长报告收费项目、金额及理由;
(2)    经校长签批后,按自愿原则向有关学生收费,自愿者须以班级为单位签名,名单送校长备案。凡无办理审批手续的均属“乱收费”,由当事人负全责,并受影响晋升或评优一次的处罚。
9.学校实行年段开支、班级开支、自行车管理费学期稽核制度。
各有关人员提交的凭证需有经手人两人字。年段开支凭证必须有下段校务委员签字。
10.校务成员必须自觉执行学校津贴发放方案,决不搞特殊化。
11.学校继续实行在节日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红包、礼品等,也不收受校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的款、物等。校务成员不得利用公款互相宴请。
12.学校对教师职称评定、农转非、计划生育等一律不得弄虚作假,要依法依章依规办理。特殊情况需要协调的必须做好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13、校住房整改方案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搞殊化。住房分配由学校住房分配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14.凡因教学需要利用节假日补课的年段或班级,必须召集全年段(或全班)学生家长会议,讲明补课理由和教师补贴标准。收费要合法合理,有透明度。在家长表示同意并签字后方能让学生来校补课。年段要向区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并认真做好组织安排工作。补课要讲究实效,防止放任自流。
五.关于评选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的意见
为了充分调动我校党员的工作积极性,树立以身作则、爱岗敬业的崇高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教书育人,进一步加快我校改革和发展,把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经校党支部研究决定,在我校评选级优秀共产党员,并逐步把“争先创优”工作纳入正常化、制度化。现提出评选意见。
1.评选对象:
本校在编的教职工党员。
2.评选条件:
(1)能严格共产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1)    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履行职责,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    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不断更新教学观念,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对教学精益求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所任学科的成绩在同年级的前列,学生没缺考现象。团结同志一道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愉快接受和认真完成学校、年段、教研组等部门交代的各项任务。
(3)    坚持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对部分差生能循循善诱,在转化差生工作上明显成效。批评和抵制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工作深受师生的好评。
(4)    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文明礼貌,道德高尚,为人师表。
(5)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各项:
① 准时参加各项集体学习和活动,本学年度出满勤;
② 没有违反计生规定;
③ 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④ 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学校所规定的各项资料和论文等;
⑤ 积极参加业务进修或培训;
⑥ 认真完成下班任务,不早退、不迟到,不搞有偿辅导。
3.评选名额
每学年每一个党小组评选2名。
4.评选办法:
(1)    年度民评后,以党小组为单位,评出预选对象。预选对象人数可比分配的名额多选1人。学校党支部成员可参加所在党小组预评。
(2)    在预选对象中,由学校党支部评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3)    各单位预评时,应注意符合条件的中青年党员和女党员。
5.校级优秀党员的待遇:
(1)    在校级优秀党员中,由学校党支部推送上一级评优;
(2)    在职称评定、晋升等,同等条件下,校级优秀党员享有优先权;
(3)    荣获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党支部发给奖状,以资鼓励。
6.附则
本《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之处,需经校党支部通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