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销 合 同甲方:莆田市涵江区吴氏电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莆田市青璜中学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信的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关系,特签订本合同。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 一、 现由乙方向甲方订购以下表格中的产品:
二、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在一周内将上述所列设备备齐,在运输过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 以上价格含运费、安装费、税务发票费等,甲方免费为乙方安装。 四、 质量标准: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厂家出厂的原行货产品。 五、 验收:乙方按照合同所列清单对货物进行接收,并按厂家提供的资料对产品的外观、配件在七个工作日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付款方式:合同所定货物至采购单位安装验收后一周内付清款项。 七、甲方售于乙方产品,在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实行包换(除人为外);以上订购产品甲方按国家三包政 策及厂家服务政策标准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不明事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出现纠纷 事件由社会仲裁部门处理。 甲方:莆田市涵江区吴氏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莆田市青璜中学 法人代表: 单位负责人: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国欢供电所旁 地址: 电话号码:0594-3363338 电话号码:13599466948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