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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计局)关于办理2016年农村二女(独女)户女孩普高招生照顾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9】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2016年度农村二女(独女)户女孩普高招生

照顾加分办理程序

 

现将2016年度农村二女(独女)户女孩普高招生照顾加分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新办理程序

1、各相关中学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领取《莆田市普通高中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并按表格事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

2、学生(或家长)凭《莆田市普通高中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到村级开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而后由家长带以上材料和结婚证、户口薄、结扎证明(二女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女户)复印件两份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初审,计生办按要求审查后,在《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上签署意见、盖章,同时将原件退回学生(或家长),办理完后由学生将以上材料(表格和原件、复印件)交回学校具体负责人。

3、学校负责此项工作人员于421日— 510日内,将本校初审符合条件学生相关材料收集(含《莆田市普通高中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以及结婚证、户口薄、结扎证明(二女户)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女户)复印件),并登记造册(今年汇总表格格式有变具体附后),送区卫计局统一汇总、审核、盖章。同时将造册电子版发邮件到hjjs2011@163.com,区计生局联系电话:3282120

4、区卫计局需收集的材料为:《莆田市普通高中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结婚证(父母一方的即可)、户口薄(父母和两个女儿)、结扎证明(二女户)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女户)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请学校具体负责人将各考生以上材料复印件用订书机装订一份,以备区卫计局留存。

5、区人口计生局统一盖章后,送市人口计生委复核,市人口计生委复核盖章后送市招生办。

二、注意事项

1、各中学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办理时间同区人口计生局小林联系,电话:3282120

2、如学生家长结扎证丢失,请按莆卫家庭〔2015201号文件补办。

3、如学生家长属未婚生育,要求按有关规定处理到位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