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人口[2009]30号
关于办理农村二女户女孩 普高招生照顾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人口计生局、教育局、卫生局、社会事务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农村独女、二女户女孩普高招生照顾加分工作,针对往年普高招生中出现的“节育手术证明单丢失”等问题,经研究作出如下规定: 一、二女户女孩照顾加分需提供家长结扎证明单原件。若原件丢失且家长确已结扎的,由申请人向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服务站(所)申请提供合法有效证明。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服务站(所)接到申请后要认真核对其当年存底档案,将原始存根证明书复印一份,写上“与原件相符”,由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原出具单位公章,送经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计生办负责人签字后统一送县区(管委会)人口计生局审核并盖章,形成合法有效的证明。 二、各级医疗、单位、人口计生部门要按有关程序指定专人严格把关核实,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各相关中学应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莆田市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附件一),并于5月10日连同相关材料送户籍所在地计生办,计生办按要求审查后于5月15日送县区(管委会)人口计生局审核。 四、各县区(管委会)人口计生局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登记造册(附件二),签字、盖章,统一集中于5月23日前把花名册送市人口计生委复核,市人口计生委复核盖章后于6月1日前返还考生所在县区招生办。 附件:1.莆田市2009年普高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 2.莆田市2009年二女女孩普高招生照顾加分花名册
莆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卫生局
二OO九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普高招生 通知
莆田市2009年二女女孩普高招生照顾加分花名册
注: 1、“结扎证性质”一栏应填写原件或复印件; 2、提供结扎证原件与提供复印件原件的对象应分开造册。
县区(管委会)人口计生局盖章: 审核人签字:
市人口计生委盖章: 审核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