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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
【发布时间:2014-07-10】 【作者:qhzx/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涵政教〔2014〕95号
 
 
涵江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
小升初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3〕15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要求,结合我区招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对2014年秋季我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原则
1、小升初招生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原则;
2、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实施方案
(一)小升初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及随迁子女人数情况,合理确定每所初中校的划片范围,明确入学的具体方式,制订本区小升初招生方案并在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方案招生,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二)有序确定入学对象
1、对户籍符合就近入学条件(2014年8月31日前户口迁入)的学生,“小升初”可升入对口划片的初中。
2、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可由我局统筹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安排入学。
3、报名时间在每年8月10日至25日,8月25日完成招生工作。26日至29日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三)招生规模
小升初招生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各校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四)学籍建档
学校招生结束后需负责立即为所有新生在全国电子学籍平台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初中招生学校在9月10日之前如未能协商解决调档问题的,不得“无档”招收学生,坚决避免出现学生学籍的漏建、断档现象。9月30日前各校必须完成新生信息采集建档工作。
三、其它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民办初中学校在2014年8月10日至8月14日内按计划招生完成招生。
 
附件:1、莆田市涵江区初中普及区范围一览表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就学一览表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
2014年6月25日
 
 
 
 
 
 
 
 
 
 
 
 

抄送:存档(2)
莆田市涵江区初中普及区范围一览表
普及学校
普及区(户籍地)
莆田青璜中学
涵东办顶铺社区、后度社区、铺尾社区、塘北社区、霞徐社区、涵中社区、宫下社区、苍然社区
莆田十七中学
涵西办保尾社区、前街社区、苍林社区、延宁社区、楼下社区、孝义社区、青年社区、群英社区;白塘镇集奎村
莆田十四中学
商城管委会商城社区;涵西办涵西社区;国欢镇码头村、都村;白塘镇埭里村、安仁村;梧塘镇前东坡村
塘头学校
国欢镇洞庭村、黄厝村、新坡村、三股村、巷利村、潭尾村、后洋村、林柄村
国欢中学
国欢镇黄霞村、塘西村、南林村、沁东村、沁西村;涵东办新区社区、卓坡社区
涵江侨中
三江口镇后郭村、鳌山村、芳山村、鲸山村、东清村、塔山村、南兴村
白塘中学
白塘镇镇前村、镇江村、南埕村、洋尾村、上梧村、后宫村、陈桥村、周墩村、双福村、柯塘村、江尾村、显应村、东墩村
三江口中学
三江口镇杨芳村、哆中村、新兴村、东盛村、前明村、双霞村、新浦村、美尾村、高美村、洋忠村
莆田第七中学
梧塘镇
萩芦中学
萩芦镇
白沙中学
白沙镇
新县中学
新县镇
庄边中学
庄边镇
大洋中学
大洋乡
莆田华侨中学
江口镇
莆田锦江中学
蒲坂侨中
涵江石庭华侨学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就学一览表
 
务工所在地
就读中学
 
三江口镇中学、涵江华侨中学、白塘镇中学、塘头学校
梧塘镇
莆田七中
江口镇
莆田蒲坂华侨初级中学
萩芦镇
莆田萩芦中学
白沙镇
莆田白沙中学
庄边镇
莆田庄边中学
新县镇
莆田新县初级中学
大洋乡
莆田大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