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8】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转发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莆教直[2016]16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全体教师于2016年9月20日前登录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edu.cn)实名注册网络学习空间,并开通空间。 二、请各校组织教师到省平台活动专区报名参加省级示范空间创建活动。各校报名参加活动的教师人数应不少于教师数的50%,各名师工作室成员、各学科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必须报名参加。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1日。 三、本次活动空间建设与展示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2017年6月上旬,莆田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200个市级示范教师网络空间,以市教育局名义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获奖教师可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同时上报参选省级优秀空间评比。 四、请各校明确一位活动联系人,并于2016年9月14日前将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ZYGLZX@126.COM。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 201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