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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8】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福建省

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闽教科〔201637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1.实现网络学习空间全面普及。此项活动是国务院、教育部部署的教师空间人人通活动的一部分,要求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参与,100%教师在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网络学习空间,并能应用网络学习空间促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

2.争创省级示范教师网络空间。本次活动以“深化应用、融合创新”为主题,充分发挥网络学习空间在课程资源建设、师生教学互动和学科网络研修中的作用,依托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edu.cn,以下简称平台),“十三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创建、评审1000个市级示范教师网络空间,报送参评省级示范教师网络空间评选。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所有在职教师。

三、活动时间

1.全体教师于2016920日前登录省平台实名注册、开通空间。

2.各单位组织教师到省平台活动专区报名参加省级示范空间创建活动。各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数应不少于开通空间教师数的20%,各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教师要带头报名参加,各名师工作室成员必须报名参加。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931日。

3.本次活动空间建设与展示时间为2016101日至2017530日。20176月上旬,各县区和市属学校预选,并上报我局,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选送200个作品参加省级示范空间评审。

四、建设要求及内容

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依托平台开展,要求内容应围绕教育教学实际,结合教育信息化实验研究、整体推进,立足“空间建设与日常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开展课程资源开发、教学研究或教学管理等工作,进行资源上传、整理和分享,通过资源建设、教学应用和空间交流,形成主题特色鲜明、资源内容丰富、实用程度高、各具特色的教师资源空间。

教师空间可从学科教学类、教学科研类和教学管理类等视角出发组织空间建设。教育教学帮助教师实现课堂的辅助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质量,教学科研旨在帮助教师提高科学研究能力,提升研究的意识和锻炼研究思维能力。教学管理是提供给教师网络工作环境,提高教师办公的效率。教师可以通过教师空间将自己的优秀教案、教学资源等通过平台共享。

  五、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由我局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负责组织、初选评审工作;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负责所在地的活动组织、业务指导、评审和应用推广工作;由省平台提供相关技术保障。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组织报名

各单位要统一部署、广泛发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引导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名师和较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青年教师,组建教师网络空间建设团队,共同打造各式各类教师网络空间;也可由教师个人独立建设教师网络空间。要组织本辖区教师于2016931日前,进入平台活动专区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后参加本次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

(二)教师培训

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空间创建培训由我局技术装备站负责,邀请省平台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县区级教师空间创建培训由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负责。

(三)空间建设

20161231日前,参加活动教师根据活动的相关要求进行空间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教学空间主题,不断充实并完善原创教学特色资源,提升资源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从而提升空间资源的下载量和转载量。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加强与空间应用的融合,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素养及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教师与教师间的教学互动、教师与学生间的师生互动及教师与家长间的家校互动,从而提升空间的访问量和关注度,进而提升用户的评价数和评价度。

空间建设期间各单位应组织本辖区教师开展空间建设、应用、交流与推广。

(四)预选阶段

2017年43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分别组织专家进行预选,预选上报指标数见《莆田市教师网络空间预选指标分配表》(附件3)。预选完成后将《莆田市教师网络空间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2)上报我局。

(五)空间展示

201751日至2017530日,我局将在平台教师网络空间活动专区上对各单位预选入围的教师网络空间进行分类展示。预选入围的教师可在此期间内随时修改、丰富和优化资源空间,并自选科目及平台教学工具录制一堂教学课程,凸显空间主题,参加最终遴选。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也可组织竞赛等各种形式的线下交流活动,具体时间与方式由各县区(管委会)自行决定。

(六)评审和活动奖励

2017年6月,我局将组织专家对预选入围的教师网络空间进行集中评审,确定200个市级示范教师网络空间,同时形成上报省教育厅的初选空间名单,上报参选省级优秀空间评比。市级示范教师网络空间以市教育局名义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获奖教师可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同时,省平台将统一在该批教师网络空间展示页面显示“市级示范教师空间”徽章,打造市级首批“互联网+教育”的明星教师。今后我局将在每年6月组织一次评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省市级评审和奖励办法开展县(区)级评选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平台空间中所发布的信息、上传的文章、资源等一切内容均不得有版权争议。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相关责任由学校及教师本人自行承担。

2.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参与者同意空间文章和空间网盘中所有资源向全省师生开放,活动主办方将择优推荐相关内容参加国家相关大赛或资源交流。

(二)报送及联系方式

1.请各单位明确活动联系人,并于2016910日前将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ptjyw@163.com,并加入工作群(QQ群号:423434033)。

2.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莆田地区联系人:王文斌,联系电话:18850289375,邮箱:1764545739@qq.com

技术服务QQ群号:423434033(莆田)。

3.莆田市教育局联系人:何书杰,联系电话:2635628。通讯地址:城厢区建设路75号莆田市教育局现代教育技术与装备管理站三楼办公室。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

2.莆田市教师网络空间预选结果汇总表

3.《莆田市教师网络空间预选指标分配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682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

闽教科〔20163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厅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大力推进全省“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作,推动空间资源建设与应用、交流,促进空间应用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活动以“深化应用、融合创新”为主题,充分发挥网络学习空间在课程资源建设、师生教学互动和学科网络研修中的作用,依托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edu.cn,以下简称平台),“十三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创建、评审1000个省级示范教师网络空间。

二、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为在平台上注册的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671日至20201231日。

四、建设要求及内容

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依托平台开展,要求内容应围绕教育教学实际,结合教育信息化实验研究、整体推进,立足“空间建设与日常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开展课程资源开发、教学研究或教学管理等工作,进行资源上传、整理和分享,通过资源建设、教学应用和空间交流,形成主题特色鲜明、资源内容丰富、实用程度高、各具特色的教师资源空间。

教师空间可从学科教学类、教学科研类和教学管理类等视角出发组织空间建设。教育教学帮助教师实现课堂的辅助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质量,教学科研旨在帮助教师提高科学研究能力,提升研究的意识和锻炼研究思维能力。教学管理是提供给教师网络工作环境,提高教师办公的效率。教师可以通过教师空间将自己的优秀教案、教学资源等通过平台共享。

五、组织实施

我厅科技处会同基教处、教师工作处、省电教馆、省教育电视台、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福建教育杂志社等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组织、最终评审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负责所在地的活动组织、业务指导、评审和应用推广工作;由平台提供相关技术保障并组织专家进行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组织报名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要统一部署、广泛发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引导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名师和较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青年教师,组建教师网络空间建设团队,共同打造各式各类教师网络空间;也可由教师个人独立建设教师网络空间。要组织本设区市教师于2016年931日前,进入平台活动专区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后参加本次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

(二)空间建设

2016年1231日前,参加活动教师根据活动的相关要求进行空间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教学空间主题,不断充实并完善原创教学特色资源,提升资源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从而提升空间资源的下载量和转载量。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加强与空间应用的融合,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素养及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教师与教师间的教学互动、教师与学生间的师生互动及教师与家长间的家校互动,从而提升空间的访问量和关注度,进而提升用户的评价数和评价度。

空间建设期间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应组织本辖区教师开展空间建设、应用、交流与推广。

(三)初选阶段

2017年630日前,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分别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初选上报指标数为本地区在省平台上开通的教师网络空间总数的2%。初选完成后通过平台将《各设区市教师网络空间初选结果汇总表》(附件2)上报。

(四)空间展示

2017年91日至20171031日,我厅将在平台教师网络空间活动专区上对各地初选入围的教师网络空间进行分类展示。初选入围的教师可在此期间内随时修改、丰富和优化资源空间,并自选科目及平台教学工具录制一堂教学课程,凸显空间主题,参加最终遴选。

各设区市教育局也可择机组织实战竞赛等各种形式的线下交流活动,具体时间与方式由各设区市自行决定。

(五)评审和活动奖励

2017年11月,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初选入围的教师网络空间进行集中评审,确定200个教师网络空间,按不同的学科和主题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以及一批优秀组织奖,以福建省教育厅名义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获奖教师可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同时,平台将统一在该批教师网络空间展示页面显示“省级示范教师空间”徽章,打造福建省内首批“互联网+教育”的明星教师。今后我厅将在每年11月组织一次评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省级评审和奖励办法开展市、县(区)级评选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平台空间中所发布的信息、上传的文章、资源等一切内容均不得有版权争议。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相关责任由学校及教师本人自行承担。

2.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参与者同意空间文章和空间网盘中所有资源向全省师生开放,活动主办方将择优推荐相关内容参加国家相关大赛或资源交流。

(二)报送及联系方式

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明确活动联系人,并于2016730日前将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平台联系人的邮箱15880011498@139.com。

2.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人:刘心悦,联系电话:0591-8709120887822128Fax)。

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联系人:王风玲,联系电话:0591-63113956,邮箱:15880011498@139.com。

平台技术联系人:高鸣宇,联系电话:13986295239

技术服务QQ群号:154862661(福州、平潭)、425091925(漳州)、424366822(泉州)、424944848(厦门)、477588936(宁德)、423434033(莆田)、427460853(三明)、311731339(龙岩)、376315008(南平)。

 

附件: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评价指标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76

 

 

附件: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说明

分值说明

分值

主题特色

空间主题

能围绕某一教育教学领域展开,要求切口小、特色鲜明,学习成果、资源等内容要与主题相切合,不仅能凸显所教学科,同时,能结合平台中的应用工具制作相关课件或视频等相关内容的呈现。

专家评分

15

空间装扮

头像设置、背景设置、界面格局等有主题特色。空间界面设计美观、友好,体验感良好。

专家评分

5

师生互动

积极开展空间教与学的互动,以实名登录学生访问教师空间为主要指标,1名学生1日来访只计1次。

1万及以上,得15分; 1万以下,按比例给分。

15

空间资源丰富

体系化

紧扣学科主题,通过梳理形成一定体系的网盘资源,可以是自建上传资源,也可以是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引用收藏的资源。资源数量应达到100条。

专家评分

15

原创性

用户在进入平台活动专区报名时,需对参赛期间上传空间资源的原创性进行承诺;并对提交原创性学习成果、资源做出标识。

专家评分

5

精品资源

围绕主题,原创建设1门微课程,微课视频数量不少于3

专家评分

15

应用实效

关注度

空间被关注数

空间每被10人加为好友加1分,最高5分,10人以下按比例给分

5

空间访问量

实名登录用户来访人数,1名用户1日来访只计1次(含学生和教师用户)。

2万及以上,10分;2万以下按比例给分。

10

资源共享

资源下载数、分享数的总和

200次加1分,满分10分,200次以下按比例给分

10

用户评价

空间、资源、学习成果的用户评价情况,以及空间活动点赞数。

专家评分

5

总计

100

加分项目

名师、特级教师创建的教师网络空间

5

5

得到名师、特级教师好评的教师网络空间

每位名师、特级教师好评加1分,满分5

5

 


附件2

莆田市教师网络空间预选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___ 年月 _

序号

县(市、区)

组别

姓名

所在学校

空间帐号

空间名称

电子信箱

手机

1

 

 

 

 

 

 

 

 

2

 

 

 

 

 

 

 

 

3

 

 

 

 

 

 

 

 

4

 

 

 

 

 

 

 

 

……

 

 

 

 

 

 

 

 

注:1、组别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附件3

《莆田市教师网络空间预选指标分配表》

 

县区

预选指标空间分配

合计

400

市直

40

仙游县

80

荔城区

60

城厢区

60

涵江区

60

秀屿区

70

湄洲岛

10

北岸

20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