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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教人〔2016〕31号
【发布时间:2016-06-2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

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校本研修培训与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6]5号)精神,进一步落实《莆田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莆教人[2016]17号)要求,使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校本研修培训与测评工作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586号)精神为指导,突出实践性、任务驱动性和区域差异性,以校本研修与网络研修相融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模式,组织开展校本研修活动设计以及项目实施指导等工作,通过以评促学、以评促研,促进全市教师专业化成长。

二、活动目标

1.提升信息技术融入课堂教学能力:通过技术支持的实践分享课(含技术支持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和教学反思)活动,充分调动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优化课堂教学。

2.促进基于网络环境的校本研修常态化开展:通过各类校本实践研修活动,形成一套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以校为中心,教研组为基础,区域研培为依托的校本常态化研修模式,提升学员课堂创新能力及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产生优质培训应用成果资源:通过培训,帮助学员们建立跨区域的学习共同体,发挥集体智慧,通过预设激发生成,评选收集生成性培训应用成果,建立本土化信息技术应用案例优质资源库。

三、活动实施

提升工程校本研修培训与测评由市、县区(管委会)提升工程办,各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院校(教研室),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联合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在学校或学科教研组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校本研修计划的基础上,每位参训学员需参与完成以下三项校本实践研修活动:

活动一:完成一次“信息化教学设计”研讨活动,促进“信息化教学设计”的训练与达成。

实施方法:

1.每位学员运用《信息化教学设计参考模板》(附件1),自主完成一节信息化教学设计方案;

2.学校或学科教研组(教师工作坊)组织学员以说课形式进行一次线下信息化教学设计研讨活动。重点关注技术支持下的教学设计理念变革、教学过程实施设计、学生小组学习设计、学习效果评价设计等环节。

3.学员修改教学设计方案,完成后在网络研修平台上分享教学设计方案。

4.经研修平台坊内教师、专家交流、互动与点评,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方案,为参加活动二做好准备。

活动二:参与一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课堂教学展示”活动,促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提升。

实施方法:

1.以校为单位,由学校或学科教研组(教师工作坊)结合上述“信息化教学设计”研讨活动(活动一)推荐的优秀“信息化教学设计方案”,遴选参训学员进行线下课堂教学展示。其中城区学校每学科遴选1-2位参训学员,农村学校每校遴选2-3位参训学员。

2.由学校或学科教研组(教师工作坊)组织相关学科(坊内)参训学员利用课堂观察工具集中进行课堂教学展示与观摩活动。

3.课后组织学员评议、专家点评。

4.完成后,展示学员提交完整一课时的“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课例(含信息化教学设计方案、课堂实录视频、教学反思及相关教学资源)。参加观摩学员在研修平台提交1份课堂观察表或评议材料。承担展示的教师在研修平台上提交1份课后反思材料。

5.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对各校提交的“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课例”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初评。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市教师进修学院轮训部。

活动三:完成一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总结交流或成果展示”活动,促进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中的主动应用和拓展。

实施方法:

1.每位学员结合自己的参训过程、校本实践等环节,撰写1篇不少于1000字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总结、反思或感悟。以文本或数字故事形式呈现,并提交到网络研修平台中交流。

2.参训学员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闽教办人〔201611号)要求,参加制作、整理和提交其它形式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案例、课件、微课、教育教学软件、培训叙事等培训应用成果。

各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院校对上述培训应用成果也可以参照活动二形式按参评成果数额比例分配到学校或学科提出要求,或组织县、校等区域专项培训成果展示评比活动,以确保培训应用成果的多样化和质量。

3. 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院校对学员提交的培训应用成果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初评。

四、测评考核

1.校本研修培训测评考核由线下(校本实践研修)和线上(网络研修)两部分组成,测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合格和优秀者由市教师进修学院与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出具网络研修与教学实践合格名单或证明(40学时)。其考核内容和测评项目如下表:

考核内容

权重

1.线下(校本实践研修)

2.线上(网络研修)

1.完成一次“信息化教学设计”研讨活动

40

1.1.1自主完成一节信息化教学设计方案(15分)

1.1.2参加信息化教学设计研讨活动(15分)

1.2.1提交1份信息化教学设计方案(5分)

1.2.2参与评议教学设计,至少发评议帖2个(5分)

2.参与一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课堂教学展示”活动

40

2.1.1承担课堂教学展示(20分)

2.1.2参加课堂教学观摩、评议活动。(15分)

2.2.1参加观摩学员提交1份课堂观察表或评议材料。承担展示学员提交1份课后反思材料(5分)

3.完成一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总结交流或成果展示”活动

20

3.1.1参加制作、整理和提交的其它形式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案例、课件、微课、教育教学软件、培训叙事等培训应用成果(每提交1项成果10分)

3.2.1提交1篇不少于1000字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总结、反思或感悟(文本形式5分,数字故事形式15分)

说明1.1.11.1.21.2.12.1.22.2.13.2.1六项为每位学员必需参与项目,完成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若再完成2.1.1项或总分≥80分为优秀。

2.线下测评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应如实记录每次学员参加校本实践研修活动,其记录表见附件2。线上测评由网络研修平台统计。

3.培训结束由学校填报《校本研修线下测评成绩册》(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活动记录表报送各县区(管委会)提升工程办审核,各县区(管委会)提升工程办汇总合格名册报市提升工程办。

请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区域内开展的提升工程校本研修实施方案,以使校本实践研修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1.提升工程信息化教学设计参考模板

2.提升工程校本实践研修活动记录表

3.提升工程校本研修线下测评成绩册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5

 

 


附件1

莆田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信息化教学设计参考模板

 

作者信息

姓名

 

电话

 

学科

 

年级

 

邮箱

 

单位

 

教学设计

教学主题

 

一、教材分析

 

二、学生分析

 

三、教学目标

 

四、教学环境

囗简易多媒体教学环境  囗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环境    囗网络多媒体环境教学环境囗移动学习  囗其他

五、信息技术应用思路(突出三个方面:使用哪些技术?在哪些教学环节如何使用这些技术?使用这些技术的预期效果是?)200

 

 

 

 

 

 

 

六、教学流程设计(可加行)

教学环节

(如:导入、讲授、复习、训练、实验、研讨、探究、评价、建构)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信息技术支持(资源、方法、手段等)

 

 

 

 

 

 

 

 

 

 

 

 

 

 

 

 

 

 

 

 

 

 

 

 

 

 

 

 

七、教学特色(如为个性化教学所做的调整,为自主学习所做的支持、对学生能力的培养的设计,教与学方式的创新等)200字左右

 

附件2

莆田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校本实践研修活动记录表

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参加人数

 

活动学科

 

主持人

 

活动记录

(主要记录活动中形成的主要观点、活动结果等)

 

参加活动人签名

 


附件3

莆田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校本研修线下测评成绩册

学校:(公章)

姓名

学员

账号

学科

身份证

培训起止时间

线下实践成绩

总成绩

活动1

活动2

活动3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抄送:省教育厅人事处,省提升工程办,各县区(管委会)工程办、

教师培训机构。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