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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关于加快培育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

关于加快培育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以下简称教育人才)的培育力度,为建设教育强市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莆委发〔2017〕18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培养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有70名市级及以上领衔名师、60名特级教师、300名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10名省级及以上名校长、20名正高级教师,人员可以相互包含。

2.到203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有100名市级及以上领衔名师、90名特级教师、400名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15名省级及以上名校长、50名正高级教师,人员可以相互包含。

二、培育对象条件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方面: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

2.教师职务方面: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一级教师及以上职务;小学、特殊学校、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一级教师及以上职务;中职学校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讲师及以上职务。

3.参评市级及以上领衔名师、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名校长、正高级教师职务上仅缺少1-2项评选条件的教师。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培育对象信息库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进行全面普查(表格见附件1),对截至上一年1231日前符合条件的培育对象,经个人申请、审核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由市教育局建立信息数据库;并在每年1月中旬更新一次数据。

(二)搭建培育平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策”、“培育对象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为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使之脱颖而出,尽快成才。

1.单列评优嘉奖名额。凡列入培育对象的,以县区(管委会)为单位,每年嘉奖、评优名额单列,不占用所在学校名额。

2.发挥平台作用。进一步发挥名师工作室和学科核心组等平台作用,适时增补领衔名师及其成员,调整充实学科核心组成员,提高名师工作室和学科中心组的人才培养的影响力。

3. 开展专项指导。启动高层次教育人才专项指导项目,聘请知名教育专家团队,对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培育对象进行个性化的专业指导,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素质成长,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1)由专家团队指导并推荐培育对象申报省级及以上课题,定期到校开展指导,引导他们开展系统性、规范性的教育科学研究,撰写高水平的教学主张研究论文,推荐在核心期刊发表。

2)由专家团队对每位培育对象的课堂教学进行诊断,提出改革或改进措施,定期到校开展听课评课等指导,帮助他们提炼和完善教学主张,形成教学风格,构建自己独特的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的课堂模式。

3)由专家团队指导培育对象对自己的教学成果进行梳理,将以教学主张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成果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4)由专家团队推荐培育对象参加省级名师送培下乡活动,给他们展示平台和锻炼机会,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扩大影响力。

5)由专家团队组织培育对象赴北京、上海等教育发达地区开学访学交流活动,拓展教育视野。

(三)建立激励机制

对我市中小学教师的优秀教学教研成果进行奖励,所需费用全部由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承担。

1.教师发表在教育类学科类核心期刊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以闽人社文﹝2016﹞142号文对核心期刊的界定为标准),每篇奖励1万元(每人奖励不超2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音乐、美术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多位指导教师的,按第一指导教师)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荣获一等奖,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2.教师出版发行本专业教育教学学术专著(由正式出版社出版且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每部奖励1万元。

3.教师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科所、普教室、进修院校、研究院、电教馆、各类省属及以上师范大学)等开设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不含子课题),国家级的每项奖励1万元,省级的每项奖励5千元。

4.教师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举办的活动中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的,国家级每次奖励2千元(每人奖励不超过3次);省级每次奖励1千元(每人奖励不超过3次)。

5.教师获得市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成果奖的,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万元、3万元、1万元;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0.5万元;市级一等奖的奖励1万元。

四、工作保障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我市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培育、培养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培育对象的报名、遴选推荐和后续保障工作;培养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具体负责培育对象的日常培养、跟踪管理工作;市壶兰教育基金会负责经费筹措和奖励发放工作(一年一次)

 

附件:莆田市中小学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培育对象申请登记表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

 

2019年415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4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