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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观摩 2018 年第六至九场中学省级教学开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5】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我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通知》(闽教基„2017‟26 号)精神,近日福州、泉州、漳州、厦门市教育局相继申请组织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的初中、高中省级教学开放活动。经审核,决定委托上述四个设区市教育局于今年 11 月至 12 月,先后组织有关学校开展 2018 年第六至九场中学省级教学开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1. 福州场次: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23 日,安排在福州三中、福州屏东中学。

2. 泉州场次:2018 年 11 月 29 日至 30 日,安排在泉州一中。

3. 漳州场次:2018 年 12 月 4 日至 7 日,安排在云霄一中。

4. 厦门场次:2018 年 12 月 6 日至 7 日安排在厦门六中。

各场次活动方案见附件 1~4。

二、活动安排

学科课堂教学观摩,校本课程教学观摩,学科教学教研、教师专业发展主题讲座等。

三、邀请对象

1.设区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中教科(处)负责人;

2.省市教研部门负责人、中学教研员;

3.省级示范高中建设学校、省级高中课改基地建设学校行政管理干部、学科教师;

4.有关地区省一级达标高中分管领导、学科代表;

5.其他有意参加观摩的达标高中,可向本设区市报名。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各学校教学安排、统筹各学科教科研需要,合理安排观摩人数,并汇总观摩人员名单(见附件 5),于各场次活动开始前 5 天发送至承办学校指定电子邮箱并传真。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由福州市教育局汇总发送。

2.根据闽教基„2017‟26 号文件精神,除标注“市级公开课”以外,列入此次教学开放活动的其他 133 节教学公开课(福州次场 52 节、泉州场次 23 节、漳州场次 31 节、厦门场次 27节)和 48 场专题讲座(福州场次 21 场、泉州场次 4 场、漳州场次 11 场、厦门场次 12 场),分别确定为省级教学公开课和省级学科讲座。

3.各场次教学开放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观摩人员城际交通、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观摩期间产生的伙食费、市内交通费自理。

附件:

1.2018 年第六场中学省级教学开放活动方案(福州)

2.2018 年第七场中学省级教学开放活动方案(泉州)

3.2018 年第八场中学省级教学开放活动方案(漳州)

4.2018 年第九场中学省级教学开放活动方案(厦门)

5.2018 省级教学开放活动观摩人员汇总表( 场次)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