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有关高校,省属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28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1号)要求,今年我省将选派863名学员参加2017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团队专项研修 (一)培训名额 2017年“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团队专项研修包括4个子项目,总调训人数为267名。具体为: 1.专职培训团队研修项目50人; 2.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和教研员研修项目180人,其中小学41人、初中67人、高中72人; 3.师德培训者研修项目18人; 4.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者研修项目19人。 (二)培训时间 2017年7月至11月中旬。其中,专职培训团队研修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分别进行集中培训15天(骨干培训者)或5天(培训管理者)、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和教研员研修进行集中培训10天、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者研修进行5天集中培训和30学时远程研修、师德培训者研修项目进行集中培训5天。 (三)遴选要求 培训团队专项研修项目拟参训学员优先从入选省级专家库的人员,或近两年内承担过“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和骨干培训者中选派。 1.专职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已入选市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高等学校和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骨干培训者,须承担过省级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 2.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 已入选或拟入选市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一线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已入选或拟入选市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优秀教研员,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培训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师德培训者研修项目 对师德教育具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师德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具有高级职务(职称);一线优秀教师应获得省级及以上师德相关奖励,教学工作业绩突出。 4.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原则上已入选市级能力提升工程专家委员会或专家库,能在本市工程实施中发挥指导作用的骨干培训者。 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 (一)培训名额 2017年“国培计划”——示范性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包括3个子项目,总调训人数为193人。具体为: 1.学前教育、法治教育、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102人; 2.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63人; 3.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28人。 (二)培训时间 2017年7月至11月中旬,集中培训10天。 (三)遴选要求 1.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已入选或拟入选市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幼儿园骨干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省级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已入选或拟入选市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学前教育优秀教研员,对学前教育和教师培训具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省级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2.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从事法治教育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应具有法律专业学习经历和法治培训相关经验,能够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法治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原则上具有高级以上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应具有组织校本研修、引领本地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4.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 小学、初中、高中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和对一线教学、教师培训有较好研究的体育、音乐、美术教研员,应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所学专业须为体育、音乐、美术相关专业。 5.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 已入选或拟入选市级以上培训专家库的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中级以上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担任专兼职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高等学校和各地教师培训机构的骨干教师和教研员,具有高级职务(职称)。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骨干教师,优先选派拥有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接受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的骨干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务(职称)。 三、网络研修创新 (一)培训名额 2017年教育部在我省新增支持高中语文教师工作坊1个,将遴选3名教师工作坊坊主和300名一线教师、教研员参加本项目的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对教师工作坊主持人实施两阶段不少于15天(90学时)的集中培训,其中,第一阶段10天左右,第二阶段5天左右。对教师工作坊学员进行不少于100学时的混合式培训,其中,线上研修不少于80学时,线下研修不少于20学时。 (三)遴选要求 教学工作业绩优良、具备一定的教育技术能力、参训积极性高、能与自身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相结合、能够承担本地(校)教师培训任务的区县级骨干教师和教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四、名师高端研修 2017年教育部新增支持我省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项目高中语文和高中数学学科,培训人数各为50人。此培训项目100名参训学员的调训另行通知。 五、遴选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参训学员选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分项目遴选条件和项目名额分配表,推荐参训学员。省国培办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参训学员进行资质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退回进行重新遴选。 2.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的方式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参加过国培项目的教师三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往年已推荐但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再选派参加国培项目。 3.各单位要为参训学员创造条件,帮助参训学员安排好教学工作,确保按时全程参加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调换。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换的,须提前15天报省国培办更换人选,不允许无故不参加培训和私自换人参加培训,无故缺席培训的学员将取消今后参加国培的资格,并通报各单位。 4.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有关单位严把遴选条件,督促推荐学员认真研修。教育部将对各省参训学员遴选条件符合度、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效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并排名。省国培办也将适时通报各地市学员选派及研修情况。 5.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有关单位填写示范性项目负责人信息表(附件1);同时按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2,共12个分表),分项目填写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信息汇总表请务必对照学员信息填写说明和标准数据对照表(附件4、5)填写,以确保顺利导入教育部系统。学员信息汇总表请于6月19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其他 “国培计划(2017)”——示范性项目具体子项目的培训时间和地点等由培训承担机构另行通知。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可从福建基础教育网/教师培训/培训通知/国培项目(http://www.fjjcjy.com/WebJcjy/)下载。 联系人:黄澄辉;电话0591—87643408;传真:0591—87643408;电子邮箱:gpfjxmb@163.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行政楼101;邮编:350001。
附件:1.“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负责人信息表 2.“国培计划(2017)”—示范性培训项目福建省 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3.“国培计划(2017)”—示范性培训项目福建省参 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7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