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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书法教育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2】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涵政教〔201743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书法教育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书法教育调研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基〔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校的自查工作,并于326日之前把本校情况总结及《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情况调查表》(附件2)报送我局体卫艺股(联系电话:6709218、邮箱twyg3580555@163.com )。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书法教育

        调研工作的通知

      2.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情况调查表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

                            2017320


抄送:市教育局,存档(2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书法

教育调研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基〔20177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基教二司《关于开展中小学书法教育调研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73号),为全面了解我省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情况,加强和改进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了解各市、县(区)中小学书法教育基本情况,总结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的主要进展、突出成效和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十三五”期间加强和改进书法教育工作的思路及建议。

二、调研重点

1.各设区市中小学书法课开课情况。主要包括小学36年级的开课率,初中、高中实施书法教育情况等。

2.毛笔书法教师、教研员配备情况。各市、县(市、区)现有专兼职书法课教师、教研员规模,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书法教师、教研员缺口情况;兼职书法教师、教研员主要来源(是由哪些学科教师、教研员兼任)。

3.书法课教师和教研员培训情况。设区市及以下组织书法专兼职教师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次数、总人次、参训人数,已参训教师占书法教师总数的比例。培训所用的材料,教师接受培训后是否承担书法课教学任务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抓紧开展调研、自查,认真填报《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情况调查表》,形成调研报告,并于3月底前上报设区市教育局。

2.各设区市要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组织指导,及时汇总所属县(市、区)调研情况,于45日前将汇总的调研报告、《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情况调查表》(加盖市教育局公章)报送我厅基教处,电子材料发送基教处公共邮箱。

调研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进展、突出成效、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今后推进书法教育的主要措施等。


附件2

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莆田第六中学             (盖章)                                             填报日期:2017322

学校

普通高中开课情况

毛笔书法专兼教师需求(人)

已配备的毛笔书法专兼教师人数(人)

相关学科教师兼任毛笔书法教学人数(人)

毛笔书法专兼教研员需求(人)

已配备的毛笔书法专兼教研员人数(人)

2012年以来地方开展书法教师教研员培训情况

地方书法教师培训所用教材名称及出版单位

高中校数

是否开设书法选修模块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语文

美术

其他学科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培训次数(次)

培训总人次

教师教研员培训人数(人)

莆田六中

1

2

1

1

0

0

0

0

0

学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