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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法制教育日国旗下讲话
【发布时间:2015-12-0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12.4法制教育日国旗下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教育日的确定,就是要在全国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在我们的学生中,还存在着个别人随手拿走同学的笔,拿走别人的财物、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打架斗殴;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无故旷课,在考试时舞弊,进网吧,玩游戏,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如果不加以改正,将来有可能发展成为犯罪,一旦成为可耻的罪犯,将会毁掉同学们的整个家庭,整个一生。所以,中学生要遵纪守法,首先要从遵守纪律做起,因为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争做遵规守纪的好公民。